一、 竞赛目的
为深化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改革,展现和提高高职高专学生英语口语表达能力,激发广大高职高专和成人高专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课委会”)和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考委会”)决定举办“全国首届高职高专实用英语口语大赛”。
二、 参赛学生
全国各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成人高等院校非英语专业的在校生。
三、 竞赛的组织
分三个阶段:初赛——由各有关院(校)组织;
复赛——由有关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高教主管部门组织;
决赛——由课委会、考委会和高等教育出版社联合组织。
四、 竞赛方式与内容
初赛: 参照复赛的方式和内容由各参赛院校自定。各校参加复赛的人数由省市自治区主办单位决定。
复赛: 按照决赛的方式和内容进行。
决赛: 决赛由照稿发言、现场描述和情景交流三部分组成(详见附件:全国高职高专实用英语口语大赛样题),每位选手依次进行,比赛完毕后依次报分并按总分报出名次和成绩。
1. 照稿发言:参赛者抽取一篇应用性文字(150个英语词左右),准备2分钟后进行朗读。要求语音语调正确,表达自然流畅。文字内容包括:欢迎辞、会议主持人讲话、节目主持人讲话、导游辞(日程安排、景点介绍等)、答谢辞、告别讲话、欢送辞等。
2. 现场描述:参赛者抽取一幅表现某一情景的画图、图表、广告等,根据给出的说明(如进出口额、市场变化、人口变动、生产状况、生产指标、景点介绍等)进行口头陈述。陈述时间为3分钟。
3. 情景交流:参赛者抽取一个题目,由一位主试对参赛者进行一对一的现场交谈。交谈内容涉及以下方面:
一般日常交际:迎送、日程安排、住宿安排、宴请、陪同购物、游览、就诊等;
企业介绍:历史、现状;
产品介绍:类型、性能、规格、市场、销售等;
涉外业务:合作意向、投资意向、签订合同、人员培训、专家待遇、议价、折扣、订货、交货、投诉等。
五、 评判标准
初赛: 由各参赛院校自定。
复赛: 评判标准与决赛相同。获奖人数由省市主办单位决定。
决赛: 三个部分分别按0分至10分记分。总分计算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他分数的平均分计入总分。总分小数点计至2位数,如:9.23分,8.79分,9.67分,等等。三个部分的分数相加后乘10,即为总分,如参赛者A为(9.77+9.34+9.80)×10=289.1分,参赛者B为(9.88+9.56+9.44)×10=288.8分。最后按总分的高低决定名次。如果总分相同,则根据第三部分的分数高低决定名次;如第二和第三部分的分数都相同,则名次并列。
六、 评委会的组成
初赛:各校自定
复赛:由5~7位国内外专家组成(最好有企业的代表作为评委会成员)
决赛:由7~9位国内外专家组成
七、 获奖设置
一等奖3名(价值10000元的奖品),二等奖6名(价值5000元的奖品),三等奖若干名(价值3000元的奖品)。
八、 竞赛日程
1. 2004年5月各参赛院校组织预赛。
2. 2004年9月25日前全国各地完成复赛。
3. 2004年9月29日各地区复赛组委会报决赛名单(每个省、市、自治区限报1名)。
4. 2004年10月在北京举行决赛和发奖仪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 大赛费用
复赛拨款:每省、市、自治区各1万元。
十、竞赛组委会
主 任:刘鸿章、孔庆炎、刘援
副主任:余渭深、安晓灿、刘黛琳、杨亚军、向前进、周龙
委 员:课委会和考委会其他成员、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高教处(和负责高职高专教学的职成处)负责同志
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周龙、罗鹏、闵阅
十一、参考书目
1. 《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2. 《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口试)大纲和样题》
3. 《新编实用英语》系列教材
4. 《实用英语》(第二版)系列教材(含《实用业务英语》)
5. 《英语(高职高专版)》系列教材
《英语(非英语专业专科用)》系列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