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知识点详解及评点
(一)“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和发展
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是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是邓小平为解决台湾问题而提出的,后来进一步考虑用于解决香港、澳门问题。这一科学构想有一个逐步形成和发展的过程。
1978年11月,邓小平在缅甸同吴奈温总统会谈时初步表述了“一国两制”的构想。
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宣布了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国家统一的大政方针。同年9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对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进一步阐述了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政策。其要点是:建议举行国共两党对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国共合作;建议双方共同为通邮、通商、通航、探亲、旅游以及开展学术、文化、体育交流提供方便,达成有关协议;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中央政府不干预台湾地方事务;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台湾当局和各界代表人士,可担任全国政治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国家管理等。1982年1月11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华人协会主席李耀滋时第一次提出“一国两制”的概念。此后,“一国两制”就成为新时期和平统一祖国这一基本国策的代名词。
1982年9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问北京,中英关于香港前途问题的谈判正式开始。邓小平在会见撒切尔夫人时,全面阐述了中国政府解决香港问题的三个基本立场。一是主权问题。邓小平指出,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的余地。第二个问题,是1997年后中国采取什么方式来管理香港,继续保持香港繁荣。对此,邓小平指出香港现行的政治、经济制度,甚至大部分法律都可以保留。香港仍将实行资本主义,现行的许多适合的制度要保持。第三个问题是,中英两国政府要妥善商谈如何使香港从现在到1997年的15年中不出现大的波动。邓小平对香港问题的全面阐述,表明“一国两制”的构想已经成熟。
1982年9月以后,“一国两制”构想在逐步实现的过程中进一步得到发展。1982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增加了设立特别行政区的规定,为“一国两制”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1983年6月,邓小平在《中国大陆和台湾和平统一的设想》的谈话中,提出了两岸和平统一的六点构想。其要点是:(1)台湾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和平统一已成为国共两党的共同语言。(2)不赞成台湾“完全自治”的提法,“完全自治”就是两个中国。(3)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4)祖国统一后,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有自己的独立性,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司法独立,终审权不须到北京;台湾还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只是不能对大陆构成威胁;大陆不派人驻台,不仅军队不去,行政人员也不去;台湾的党、政、军等系统,都由台湾自己来管;中央政府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5)和平统一不是大陆把台湾吃掉,当然也不是台湾把大陆吃掉,所谓“三民主义统一中国”,这不现实。(6)建议举行两党平等会谈,而不提中央与地方谈判,但万万不可让外国插手。此后,邓小平在一系列谈话中又从各个方面对“一国两制”的构想进行了阐述,形成了完整的实现祖国统一的战略构想。
(二)“一国两制”方针和政策
“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具有丰富的内容,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概括地说,“一国两制”的涵义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其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一国两制”的基础是“一个中国”。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香港、澳门都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
(2)实行“两种制度”。作为国家主体的大陆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台湾、香港、澳门则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两种制度长期共存,和平共处,共同发展。邓小平还指出,两种制度在一个国家内部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是有主有次的。大陆坚持社会主义,这是“一国两制”的主体。
(3)在台港澳地区实行高度自治。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宪法规定在台、港、澳设置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不同于中国内地其他省区,享有基本法赋予的高度自治权。除外交事务和防务由中央政府管理外,特别行政区拥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依法自行制定经济、贸易、金融货币、教育、科技和文化等方面的政策,继续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经济文化关系;特别行政区保持财政独立,实行独立的税收制度,中央政府不征税;特别行政区人民的各项合法权利和自由,外国在这里的经贸活动和投资利益等,都依法受到保护。台湾特别行政区还可以保留自己的军队,中央政府不派军队到台湾去,也不派其他人员驻台。
需要指出的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高度自治,应在基本法规定的范围内,而不能有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所以,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都规定,港澳回归后享有高度自治权,又规定特别行政区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
(4)实行“一国两制”长期不变。邓小平多次讲到,“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解决统一问题后,对香港、澳门、台湾的政策五十年不变,五十年之后还会不变。” “实际上,五十年只是一个形象的讲法,五十年后也不会变。前五十年是不能变,五十年之后是不需要变。”邓小平关于香港和澳门回归后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五十年不变的思想,明确写进了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要掌握,可以合在一起出选择题,也可以分别出选择题。
(三)“一国两制”构想的实践
1.香港、澳门回归对祖国统一大业的意义
“一国两制”构想提出后,首先被成功地运用于解决香港问题。
从1982年起,中英两国政府就解决香港问题进行了历时两年、共22轮的艰苦谈判。1984年9月,双方终于达成协议,草签了《中英联合声明》和三个附件。同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首脑在北京正式签署《中英联合声明》。联合声明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中国政府将根据宪法第31条的规定,在香港设立直辖于中央政府的特别行政区,同时保持香港的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
1997年7月1日,是中华民族历史上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日子。在这一天凌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在中英香港政权交接仪式上庄严宣告: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香港回归祖国,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第一个重要成果,是永载史册的民族盛事,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正如江泽民同志所说:“香港回归,标志着中国人民洗雪了香港被侵占的百年国耻,开创了香港和祖国内地共同发展的新纪元;标志着我们在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标志着中国人民为世界和平、发展与进步事业作出了新的贡献。”在中英就解决香港问题开始谈判后,澳门回归祖国的各项准备工作也开始积极有序地进行。1985年5月,中国政府和葡萄牙政府就举行谈判解决澳门问题达成协议。1987年4月13日,《中葡联合声明》在北京正式签署。1999年12月20日,历经400多年沧桑的澳门重新回到了祖国怀抱。澳门回归祖国,是邓小平“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又一重要成果,是中华民族的又一盛事。它标志着外国人占据和统治中国领土的历史彻底结束,标志着中国人民在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道路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澳门回归祖国,将进一步对解决台湾问题产生积极示范作用,对最终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产生重大影响。
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中央政府坚定不移地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回归后的香港和澳门,保持了繁荣、稳定和发展。两地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继续保持不变,居民享有充分的自由和前所未有的民主权利,法制健全,社会治安良好。香港克服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和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不利影响,仍然保持着自由港的特色和国际贸易、金融、航运中心的地位,继续被公认为亚洲乃至全球最具发展活力和竞争力的地区。澳门很快走出了回归前经济连续几年负增长的困境,经济增长率逐年提高,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事实证明,“一国两制”方针是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完全可以相信,有中央政府和全国人民的支持,在港澳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香港和澳门一定会有更加美好的前景。
香港回归的意义可以选择题形式考核。
2.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和纲领
“一国两制”构想提出并付诸实践后,海峡两岸关系有了重大进展。经过两岸同胞的共同努力,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持续发展。但是,在两岸关系发展的同时,台湾岛内的分裂倾向也在发展。
根据台湾局势、两岸关系和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1995年1月30日,江泽民同志发表题为《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重要讲话,进一步阐述了邓小平关于“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思想的精髓,提出了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动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1)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2)对于台湾同外国发展民间性经济文化关系,我们不持异议,但反对台湾以搞“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为目的的所谓“扩大国际生存空间”的活动。(3)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是我们的一贯主张。在谈判过程中,可以吸收两岸各党派、团体有代表性的人士参加。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都可以谈,包括台湾当局关心的各种问题。(4)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中国人不打中国人。我们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而是针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搞“台湾独立”的图谋的。(5)面向21世纪世界经济的发展,要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以利于两岸经济共同繁荣,造福整个中华民族。(6)中华民族儿女共同创造的五千年灿烂文化,始终是维系全体中国人的精神纽带,也是实现和平统一的一个重要基础。两岸同胞要共同继承和发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7)2100万台湾同胞,不论是台湾省籍还是其他省籍,都是中国人,都是骨肉同胞、手足兄弟。要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和当家作主的愿望,保护台湾同胞一切正当权益。(8)双方领导人可以以适当的身份互访。中国人的事我们自己办,不需要借助任何国际力量。
江泽民同志的八项主张,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对台政策的连续性、一贯性,又在新形势下对邓小平“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作了具体化和重大发展,是新时期发展两岸关系、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纲领。
台湾的前途系于祖国统一,分裂是绝对没有出路的。党的十六大指出,维护祖国统一事关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中国人民将义无反顾地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通过全体中华儿女共同努力,祖国的完全统一和民族的全面振兴一定能够早日实现。
关于台湾问题要掌握基本方针和纲领。这是一个重点,也是一个热点问题。
注意江泽民同志提出的“八项”主张的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