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事件的“善后处理”在媒体的关注下,有了最新的进展,北航招生办主任被停职,北航天宏科技有限公司非法所得的55万已退给考生。在此基础上,已有论者呼吁北航校长也应辞职,以遏制愈演愈烈的高校招生腐败。
但撸去高校负责人的“乌纱帽”,就能保证类似的招生丑闻不再上演吗?正如报道所指出的那样,北航事件只是冰山一角,营私舞弊现象具有普遍性,所以,绝不是简单地利用行政处罚手段或司法介入就可以彻底解决之,还高校太平和纯洁的。
溯根追源,北航事件以极端的方式凸显出在争论不休的高校扩招大道上,教育逻辑和商业逻辑发生的畸形纠缠与挪位。
教育逻辑和商业逻辑在畸形纠缠之后,教育公平与公正的逻辑被挤在一旁,一些身份暧昧的中介人拿着国家宝贵的招生资源叫卖,遵循着赤裸裸的利益最大化逻辑,掠夺考生的钱财。这也就是被主流舆论广泛斥责的教育权力的去道德化寻租。
在权力变异与寻租的支撑下,面对这股夹杂着各方千丝万缕的利益的强大“潜流”,个人的力量显然是微不足道的。所以,指望撤掉几个校长或处分一批责任人而力挽狂澜、正本清源,是一厢情愿的幻想。但是,教育逻辑和商业逻辑畸形相互纠缠的这个“死结”又不得不解,道理很简单,在教育公平与公正这个问题上出现的任何一点偏差,都将给社会的良性流动带来致命的腐蚀。
要解开这个结,只能依托于国家宏观政策层面的调整与布局。具体一点说,就是在高等教育、乃至中国整个教育的发展思路与模式上,应该重新正视与尊重教育发展的特殊规律,并重新对教育予以科学明晰的定位。
教育的发展能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一般工商企业的做大做强?教育领域的商业化运作应坚守怎样的底线,怎样才能确保其不背离公平与公正的原则?在逐渐赋予高校自主办学权的同时,怎样辅以有效的监督机制?最后一点,也是最为核心的一点,即高校的主体性意义———高校不是商业机构,不以牟利为终极目标;高校也不应是行政机构的附属,唯行政命令与行政思维马首是瞻———高校就是高校,它应该拥有超脱于商业逻辑与行政逻辑之上的独立性与傲气傲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