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考试中心2004年数学科《考试大纲》提出的考试能力要求、考试内容、考试形式与试 卷结构及根据专家分析预测提出的新观点构成了2005年数学高考复习大纲,即复习的内容、 重点、策略等。
一、考试内容的知识要求、能力要求和个性品质要求
1知识要求
知识是指《全日制高级中学数学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内容中的数学概念、性质、法则、公式、公理、定理以及其中的数学思想和方法.
对知识的要求由低到高分为三个层次,依次是了解、理解和掌握、灵活和综合运用,且高一级的层次要求包括低一级的层次要求.
(1)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的含义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知道这一知识内容是什么,并能在有关的问题中直接应用.
(2)理解和掌握:要求对所列知识内容有较深刻的理性认识,能够解释、举例或变形、推断,并能利用知识解决有关问题.
(3)灵活和综合运用:要求系统地掌握知识的内在联系,能运用所列知识分析和解决较为复杂的或综合性的问题.
【注意】 在命题范围内,常用的数学技能和方法,如配方法、换元法、待定系数法、数学归纳法和数形结合法等,以及常用的逻辑推理方法,如分析法、综合法、归纳法、演绎法和反证法等,都是考查的主要内容.考查中,重在通性通法的正确与灵活的运用.
对于处理问题的重要的数学思想方法,如函数与方程、变换与转化、分类与归纳、数形的结合与分离、定常与变化的对立与统一等思想观点和方法,也将通过具体问题,测试考生掌握的程度.
2能力要求
能力是指思维能力、运算能力、空间想像能力以及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1)思维能力:会对问题或资料进行观察、比较、分析、综合、抽象与概括;会用演绎、归纳和类比进行推理;能合乎逻辑地、准确地进行表述.
【注意】 对思维能力的考查要求,与试题的解答过程结合起来就是:能正确领会题意,明确解题的目标与方向;会采用适当的步骤,合乎逻辑地进行推理和演算,实现解题目标;并加以正确表述.
(2)运算能力:会根据法则、公式进行正确运算、变形和处理数据;能根据问题的条件,寻找与设计合理、简捷的运算途径;能根据要求对数据进行估计和近似计算.
【注意】 在数学科考试中,数值计算、字符运算和各种式子的变换运算,都是重要的考查内容.应懂得恰当地应用估算、图算、近似计算和精确计算进行解题.
(3)空间想像能力:能根据条件作出正确的图形,根据图形想像出直观形象;能正确地分析出图形中基本元素及其相互关系;能对图形进行分解、组合与变换;会运用图形与图表等手段形象地揭示问题的本质.
【注意】 空间想像能力强调的是对图形的认识、理解和应用,既会用图形表现空间形体,又会由图形想像出直观的形象;既会观察、分析各种几何要素(点、线、面、体)的相互位置关系,又能对图形进行变换分解和组合.为了增强和发展空间想像能力,必须强化空间观念,培养直觉思维的习惯,把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结合起来.
(4)实践能力:能综合应用所学数学知识、思想和方法解决问题,包括解决在相关学科、生产、生活中的数学问题;能阅读、理解对问题进行陈述的材料;能够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和分类,将实际问题抽象为数学问题,建立数学模型;应用相关的数学方法解决问题并加以验证,并能用数学语言正确地表述、说明.
(5)创新意识:对新颖的信息、情境和设问,选择有效的方法和手段收集信息,综合与灵活地应用所学的数学知识、思想和方法,进行独立的思考、探索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创造性地解决问题.
3个性品质要求
个性品质是指考生个体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具有一定的数学视野,认识数学的科学价值和人文价值,崇尚数学的理性精神,形成审慎思维的习惯,体会数学的美学意义.要求考生克服紧张情绪,以平和的心态参加考试,合理支配考试时间,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解答试题,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体现锲而不舍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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