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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选调湘籍学生
本月10日报名、17日考试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共同研究决定,今年我省将从普通高校中,选调99名品学兼优的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选调生”)到乡镇(街道)基层工作。
全省选调99名
按计划,全省共选调99名应届毕业生到乡镇(街道)基层工作。其中长沙5名,株洲7名,湘潭6名,邵阳9名,衡阳9名,岳阳7名,常德8名,益阳9名,郴州8名,张家界4名,娄底4名,永州9名,怀化6名,湘西自治州8名。
选调对象要求品学兼优
选调对象应是列入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主要选调湘籍学生。
选调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政治素质好,是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优秀共青团员,在校期间至少有一次被评为校、院(系)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较强的文字综合和语言表达能力,担任过班以上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居全班前列;本人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符合所报考市州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严格按程序选调
选调生推荐工作由高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学生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院(系)党组织配合。推荐对象4月10日到省里报名参加选调生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考试,省内高校可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考试时间定于4月17日。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04年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为提高选调生质量,以下对象考试总成绩加5分:研究生;省部级“三好学生”、省部级“优秀毕业生”;教育部直属高校和进入“211”工程的高校院(系)以上(含院系)团组织、学生会正副职;一般大学校级团组织、学生会正副职。以下对象考试总成绩加2分:少数民族学生,志愿到湘西自治州工作的学生。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取其中最高的一项,不能累加。其他未尽事宜,可查询湖南领导人才网(www.gjrcw.com)、湖南人事编制网(www.hnrst.gov.cn)。 (本报记者 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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