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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邮编: 710064
电话: (029)2338114,2334082
网址: www.chd.edu.cn
录取规则
1相关科目要求:所有科类(含艺术类)单科成绩不得低于50分。
2加试要求:(1)建筑学、城市规划两专业的考生要交两张徒手画(一张素描、一张水彩),经毕业学校盖章存入学生档案。凡被录取到本专业的新生,入学后均要进行美术复试,复试不合格者,调整到其他专业。(2)英语专业口试按各省招办要求进行。
3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级差要求:无。
4加分考生按加分以后的成绩排队。
5学校志愿投档差:无
6进档考生专业分配办法:以考生高考成绩按所报专业并结合考生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分配专业,进档后志愿级差为30分。
7艺术类考生调档要求:在专业课和文化课均为合格的基础上,以专业课成绩的50%加上文化课的50%折成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队。艺术(文)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
8无外语语种要求。
9男女生比例要求:道路桥梁工程(公路隧道与岩土工程)专业不招女生,其他专业无比例要求。
10身体要求: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11调档分数线及调档比例:以各省重点批次线为准,调档比例为1∶1.2。
摘自《高校录取规则》——西藏人民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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