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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同志街80号
邮编:130012
电话:(0431)5947183
网址:www.ccit.edu.cn
录取规则
1为保证该院新生的总体素质,录取调档时,本科按不低于120%的比例调档、专科按120%调档。
2根据各省(市)招生部门目前的投档办法,录取时该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3安排专业时,严格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专业限制的条件,并充分考虑相关科目的成绩,以院校志愿顺序,按照专业第一志愿择优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10分,专业第一志愿未能满足的考生,总分满足专业志愿级差要求时,专业其他志愿可与专业第一志愿的其他考生一同择优录取。
4该院英语、计算机类专业招收的考生,外语语种必须是英语;其他专业可不受外语语种限制。
5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艺体育尖子、科技发明获奖者以及有达到国家规定的田径、篮球专长的考生优先录取,除此之外的按政策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录取规则同本条第2、3款。
6该院建筑学专业招收的考生须有徒手画作品;填报工业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该院组织的艺术加试,并取得合格证。否则,不予录取。
7该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各有关省(市)艺术类考生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按照艺术加试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折合的综合分数择优录取,艺术加试成绩在本省排前三名者,优先录取。
8录取分数标准严格执行有关省(市)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本、专科录取分数线。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分数不低于100分。 摘自《高校录取规则》——西藏人民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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