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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
邮编:510640
电话:(020)87110737
网址:www.scut.edu.cn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考生档案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对不符合规定的档案材料,可要求予以补充或退档,对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报考英语、日语专业考生身高要求:原则上男身高167厘米以上,女身高157厘米以上。
报考国防生的考生:未婚,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截止当年9月1日),两眼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男生身高165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不招收色盲及红绿色弱、有传染性疾病的考生和往届生。
4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工业设计三个专业的考生,广东省考生录取前加试素描。其他省、市考生入校后加试素描,素描成绩不合格者将酌情调整专业。
5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只录取英语语种的考生。
6报考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广东省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70分,其他省市区考生一般要求不低于110分(实行满分750分,单科满分150分的省份)或不低于当地重点本科(实行标准分的省份)。
7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8尊重考生所填院校志愿顺序,非广东省考生严格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档案不足,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后继志愿依次类推。广东省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新生,非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最低投档线为总分700分,同时设定学校志愿分数级差,各志愿间级差值原则上定为30分,并按减去学校志愿分数级差后的分数做为学校排序分数来确定录取专业。不录取没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
9尊重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顺序,按分数(指学校排序分数)优先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不录取既无填报专业志愿,又没填报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摘自《高校录取规则》——西藏人民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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