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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北云大道北2号
邮编:510420
电话:(020)86627595,86548135
网址:www.gdufs.edu.cn
录取规则
1男女比例或人数:男生比例一般不低于30%。
2外语语种要求:根据该校专业特点,所有专业均要求高考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
3相关科目成绩及加试要求:广东省以外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加考英语口试。广东省考生,报考外语类和外交学专业,在总分相同或接近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选考科目为英语(Ⅱ)且英语单科和英语(Ⅱ)成绩较好的学生。
4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根据该校的生源情况和保护高分考生的原则,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在进档考生中确定录取专业时,非第一志愿考生与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为20分。
5对符合国家规定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根据照顾后的总分排名进行录取。
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1)按照高分高录的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对于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线,且不服从志愿调配的考生,不予录取;
(2)根据该校的办学特色、专业要求及生源情况确定选考科目,各专业在总分上线的情况下,参考学校制订的相关科目及选考科目资格线,按照考生总分,及志愿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男女比例安排录取专业。外语类和外交学专业参考英语及英语(Ⅱ)成绩,经济、管理类专业参考数学成绩,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参考数学或物理成绩,汉语言、新闻学专业参考语文成绩;
(3)在进档考生中,优先录取高中阶段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体育尖子、文娱尖子、共产党员;
(4)对于总分进档,但排名较后的考生,如拟录取专业的相关科目成绩在进档考生中优异,可适当照顾录取。
摘自《高校录取规则》——西藏人民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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