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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井湾子中意一路132号
邮编:410004
电话:(0731)5570812
录取规则
1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各省有关的招生工作文件规定进行招生录取。
2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入学考试形式以文化考试为主的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
3录取分数线执行各省的专科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按考生的第一志愿,成绩高低,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如考生第一志愿数低于招生计划数,可经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后降低一定的分数线录取或调整计划到其他省份。
4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分数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一般优先录取专业成绩好的。
5对符合招生政策的加分和降分的考生,该校将按照招生政策择优录取。
6学校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办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该校根据有关规定在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确定阅档的比例,决定考生的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
7所录取考生的专业一般根据考生的志愿确定,考生如对所录取的专业有异议,可在开学报到后的一个月内提出申请,经招生、教学部门审批后可以调动或转专业(音乐和美术专业除外)。
8该校的招生录取采取远程网方式录取。
9各专业招生对考生的外语语种均不限。
10旅游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表演等专业要求身高1.60米以上。 摘自《高校录取规则》——西藏人民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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