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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
邮编: 361005
电话: (0592)2186257
网址: www.zsb.xmu.edu.cn
录取规则
1新生录取工作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当年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3尊重第一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充足且第一轮出档可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不再进行第二轮出档;若考生所在省(市、区)采用分数级差的投档方式,可接收随第一轮出档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具体分数级差根据各省(市、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4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专业(类)录取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分加照顾分)进行投档。
5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类)投档采取“分数级差”方式,即第一专业志愿与二、三、四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值设定10分,第二、三、四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专业(类)投档按高分到低分并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调剂志愿的专业(类)投档按高分到低分并结合根据各专业(类)报考人数由多到少生成的排序进行。考生具有突出特长或表现、或与填报专业(类)相关的考试科目成绩优秀等情况,可优先录取,原则上分数差不超过10分。
6面向全国招收的艺术类非师范专业的录取原则: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参考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艺术类文化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根据报考该校的生源情况划定)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以专业考试成绩为主,并结合文化考试成绩、业务素质与德智体等方面情况,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艺术类师范专业的录取按福建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原则执行。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的高考数学成绩是否计入总分,原则上参照考生所在地的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
7该校除英语、新闻学专业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余专业(类)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口试。
8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该校组织(或委托指定院校举办)的专业考试,且取得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
9各招生专业(类)一般不限男女比例(国防生除外)。
10考生的高考单科成绩一般应达到及格以上水平。
11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12新生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摘自《高校录取规则》——西藏人民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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