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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山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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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1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是: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认真遵循“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原则。
2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对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原则上按考生的专业志愿进行调配。第一、二专业志愿设15分级差。第二、三专业志愿主要依据志愿顺序,根据分数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调配。
3报考外语专业的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中国语言文学、经济学、地理学3个国家基地班专业原则上按本科一批(重点院校批)分数录取。
4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6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录取要求以省招生办和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7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8旅游管理专业优先录取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形象气质较好的考生。
9老区预科班、民族预科班按省有关规定招收录取。
10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招生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
摘自《高校录取规则》——西藏人民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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