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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上海市梅陇路130号
邮编: 200237
电话: (021)64252763
网址: www.zs-jy.ecust.edu.cn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
2该校根据生源情况及考生成绩,确定调档比例(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在该校调档线上,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并安排专业,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
4符合自主招生的考生经该校考核、确认后,名单在高考前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备案,在达到所在省市重点本科分数线的情况下录取该生。
5认可各省市的加分政策,但享受的最高分值不得超过20分。
6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可以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但须高于第一志愿最低分40分以上(含40分);在生源较差的情况下,该校有权调回招生计划。
7在调档线内,该校推荐生加10分后安排专业,在120%调档线内只要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录取。
8在录取工作中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9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考虑到该校各专业均有多门课程用英语原版教材上课,请其他语种的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10艺术类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与艺术加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英语高考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文科考生的数学成绩作参考分,不计入总分;理科考生的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11高职生(高中生)的录取,在120%调档线内,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并安排专业,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高职生(三校生)的录取,按合成分(合成分=高考文化分×70%+技能分×3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 摘自《高校录取规则》——西藏人民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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