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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文化东路17号
邮编:110015
电话:(024)24692781
网址:www.syacei.edu.cn
录取规则
1在部分省区安排在一批次录取;其他省区为二批次录取(可见各省区招生办的批次安排)。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的资格。
2学院录取原则为志愿优先,即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开第二志愿,以此类推。
3专业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即在进入该院录取线的考生中,按先高分考生后低分考生的原则,依据考生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
4除英语专业、自动化(2+2)中英联合教学班和土木工程英语强化班以外的其他专业、英、日、俄任一语种均可录取。
5学院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
6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体检标准中可以录取的要求。
7建筑学专业、城市规划专业、园林专业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对于已报考该专业但不适合学习该专业的考生,通过入学后的加试在校内进行专业调整。
8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原则是对取得该院专业加试合格证并同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且报考该院的考生中,将文化课成绩(含数学成绩)与专业课加试成绩直接相加后,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直到额满为止。
9学院自动化(2+2)中英联合教学班和土木工程英语强化班的录取,在报该班的考生中,相对参考英语成绩分别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额满为止。
10学院所有专业录取都以“3+X”成绩为依据,没有“+1”的要求。 摘自《高校录取规则》——西藏人民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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