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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1996年3月,正在设计营销考核体系的专家组停了下来,吸收了黄卫伟、杨杜、孙建敏等人大学者,转向华为管理大纲的起草。首稿由包政执笔,后包政去了日本进修,改由黄卫伟教授主笔。当时,正值香港基本法起草,任正非受香港基本法启发,就建议将华为管理大纲改名为《华为基本法》。专家组在一起讨论《华为基本法》的结构时,包政提出,《华为基本法》要解决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三个基本命题:首先是企业的前途问题——华为要向何处去,华为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企业,亦即华为的使命、追求、愿景;其次是要解决华为的管理效率问题,围绕效率华为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内部规则体系,避免因快速扩张导致管理失控;第三,员工的成就感问题,通过确立什么样的文化理念与人力资源政策,使员工对企业有文化认同,有成就感。黄卫伟教授则指出,《华为基本法》要解决成长和发展过程中的三个基本问题:华为为什么成功,华为过去成功的关键是什么;在新的竞争环境中,华为面临着什么样的挑战、危机,过去成功的要素之中,哪些能够继续保证企业的成功,哪些已经成为企业成功的障碍;华为未来成功要靠什么?彭剑锋教授提出,华为发展到现在面临二次创业,要重新思考企业在二次创业中所面临的基本矛盾与问题,以及处理内外矛盾关系的游戏规则——即核心价值体系问题。任正非针对专家意见提出,《华为基本法》要提出企业处理内外矛盾关系的基本法则,要确立明确的企业共同的语言系统,即核心价值观,以及指导华为未来成长与发展的基本经营政策与管理规则。最后,黄卫伟的观点得到了更多的支持。4月1日,华为收到了从北京发来的基本法起草提纲。起草提纲确定了《华为基本法》的基本框架,确定《基本法》是华为公司价值观体系和管理政策系统。管理政策是企业管理者及各部门和各级主管的决策指导、行为准则;是调整企业内外重大关系和矛盾的准则;是对企业全部价值的权威性分配;是对企业文化隐含假设的明确阐述。企业管理的基本政策应当能够从核心价值观中演绎出来。
反思三大问题
这个提纲显然没有获得任正非的满意。经过近一个月的思考和研究,任正非和升任副总裁不久的孙亚芳飞赴北京,在北京新世纪饭店的咖啡厅中约见了专家组。任正非指出,提纲只强调了约束,没有解决动力问题。有规则、无动力,企业就会死水一潭;而有动力、无规则,企业内部又会形成布朗运动(布朗运动是微小粒子表现出的无规则运动。它是苏格兰植物学家布朗1827年在显微镜下观察水中的花粉时首次发现的。——编者注),要在动力基础上健全约束。任正非还提到接班人、淘汰率等问题。黄卫伟回忆道:“那次谈话中,我第一次听到任总的许多重要观点。”比如,任正非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会再度复兴。在高度发达的信息社会中,知识资产使得金融资产苍白无力。按劳分配要看你劳动中的知识含量,按资分配正在转向按知识分配。按照华为的安排,起草小组于5月初展开调研和访谈。通过高层访谈和阅读文字资料,专家组才发现华为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企业,思想丰富、见解独到是领导层的共同特点。因此感到华为人对《华为基本法》的要求决不是解决管理的技术层面问题,而是要提出中国企业管理的一些普遍性命题。于是,专家们又塌下心来仔细研究了IBM、HP、INTEL等世界级公司和《孙子兵法》。最后得出结论:华为公司之所以与众不同,就是在处理管理的一些基本矛盾和固有的两难问题上,把握的尺度与众不同,这是华为管理的精髓,也是认识华为的关键。1996年,华为的时间表是满满当当的:实施了著名的“三大战役”的第一役;与香港和记公司合作,走出了海外市场第一步;花费三个月时间在深圳西丽湖畔探讨工资改革方案;接待了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朱基的考察;引入美国HAY公司建立任职资格评价体系……但是,任正非却时刻关注着《华为基本法》的起草过程。
凝聚力的“灰色”表述
根据黄卫伟的记录,任正非在基本法的前四稿中,有两处重要意见:一、关于华为的“凝聚力”源泉。最初的表述是:“爱祖国、爱人民是我们凝聚力的源泉。”任正非亲自在后面加上了“爱公司、爱自己的亲人”。他解释说:“我这个人的思想是灰色的,我爱祖国、爱人民,但我也爱公司、爱自己的亲人,我对自己子女的爱,总还是胜过对一般员工的爱。这才是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才有凝聚力。公司一方面必须使员工的目标远大化,使员工感知他的奋斗与祖国的前途、民族的前途联系在一起的;另一方面,公司坚决反对空洞的理想。要培养员工从小事开始关心他人,要尊敬父母,帮助弟妹,对亲人负责……实事求是合乎现阶段人们的思想水平。”这一点,是强人形象的任正非人性的另一面。看过《我的父亲母亲》一文的人,就不难理解华为的一项规定:新到华为的员工必须将第一个月的薪水孝敬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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