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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留学可申请贷款 | 中行在京、申、穗三地银行正式开办留学贷款。留学可贷款,对大多数工薪家庭来说,自然是大大减轻了经济方面的压力,也因此,这个消息一经发布就引起了广泛的关注。那么,中行开办的这项留学贷款业务具体有哪些内容,又是不是有什么对象限制呢?
根据中行的规定,此项留学贷款业务的对象应为拟留学人员或其直系亲属或其配偶,以支付其出国留学的学费,基本生活费等必需费用。贷款实行担保发放、专款专用、按期偿还。并且,借款人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3.应持有拟留学人员的国外留学学校的入学通知书或其它有效入学证明和已办妥拟留学人员留学学校所在国入境签证的护照;4.应具有可控制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身份,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和收入来源。当然,留学贷款的额度也是有限制的,不超过国外留学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其它有效入学证明上载明的报名费、一年内学费、生活费及其它必需费用的等值人民币总和,最高不超过五十万人民币,最长期限不超过六年(含六年)。
目前,留学贷款的担保抵押有三种:1.房产抵押:贷款最高额不超过经贷款人认可的抵押物价值的60%。2.质押(国债、本行存单抵押):贷款最高额不超过质押物价值的80%。3.信用担保:以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若保证人为银行认可的法人,可全额发放;若是银行认可的自然人,贷款最高额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确定了留学贷款的担保形式,就可以开始办理贷款手续了。
借款人到银行指定的分支机构领取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按申请表要求如实填写,经签字盖章后交给银行即可。同时要提供银行要求的有关材料。银行收到借款人上述申请材料后,将会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果批准借款人的贷款申请,银行将同意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和偿还计划通知借款人,与借款人及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办理有关贷款手续。 | (转自移民情报站) | | (2001/02/22,1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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