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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以来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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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
应届生源总分不低于335分,单科不低于55分。在职人员总分不低于325分,单科不低于50分。
【1997年】
应届生源总分不低于330分,单科不低于55分。在职人员总分不低于320分,单科与应届同。
【1998年】
应届生源总分不低于325分,单科不低于51分(数学一、二可不低于40分)。在职人员总分不低于320分,单科与应届同。
注: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及农林等专业有稍低的录取分数线,不能尽行列出。
【1999年】
A、工学、文学(不含艺术学)
应届生总分不低于325分,非应届总分不低于320分;单科不低于52分。
B、理学、哲学、历史学、军事学、医学(不含中医学)、教育学(不含体育学)
应届生总分不低于320分,非应届总分不低于315分;单科不低于50分。
C、经济学、管理学、法学
应届生总分不低于330分,非应届总分不低于325分;单科不低于57分。
D、农学、中医学、体育学、艺术学
应届生总分不低于320分,非应届总分不低于315分;单科不低于45分。
E、报考地处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九省区招生单位者
应届生总分不低于320分,非应届总分不低于315分;单科不低于45分。MBA总分不低于325分,四门联考总分不低于260分;单科不低于50分。
注:以上为全国统一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单独考试的分数线由各校根据统考分数线自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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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9/25,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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