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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高考信息咨询被各地声讯台当作一项“主打业务”垄断经营并向考生收取可观费用的现象,已相当普遍,甚至业已演绎成一种新的“乱收费”。据《中国青年报》6月16日报道,依照福建省的收费标准,包括高考在内的各类考试查分收费高达3元/分钟,不仅远远高于其它信息服务收费0.20至0.80元/分钟的收费标准,而且竟比时下国内长途电话费还高5倍以上。如此,加上有充足的拨打量作为保证,也就难怪“高考期间是声讯台黄金季节”了。但如此“黄金季节”,对广大考生及其家长来说,则无疑于伸头挨宰的难受时段,而且由形式上看,还完全是一种“自主行为”,这正是高考信息收费现象中一种“割不断、理还乱”的共有情节。 其实,作为考生,不管是于“公”于“私”,其都完全有理由在第一时间知道自己考试分数等相关信息。因为由“公”而言,这些分数信息的形成,除了国家及考生为考试向考务主管部门支付了相应的考务费用之外,再没有第三方对其形成有任何的货币“投资”,故而这些信息便不存在被其他人标价出售的理由,考务部门更有义务把考分信息无偿并且首先提供给考生。再由“私”而言,考生的分数等信息理应作为考生自己的“隐私”,在没有争得其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人无权通过媒体向外发布,而如今竟然成了一种特殊的商品,就连考生本人还需另外出钱,而且从第三者手中“购买”。这也就难怪让人质疑这种“高价倒卖”高考分数资讯的合理性甚至是合法性了。 在这个由考试主管部门和声讯台联合为广大考生编织出的“查分收费”这样的迷魂阵中,表面上看似纯粹由声讯台的经营引起,其实却是一出典型的“权力寻租”闹剧。在“查分收费”这场考务主管部门和声讯台联合上演的“双簧戏”中,广大考生及其家长扮演的只是一个被剥夺了“知情权”的受害者角色。但在这场维权纷争中,首先应该受到谴责的并不是声讯台,因为声讯台作为一个经营实体,在法律法规允许(其收费标准多为物价部门批准)的范围内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是它应有的正当权利。问题的关键在于作为考务主管部门,它有何权利把考生们的私人信息在不经考生授权的情况下在第一时间直接“转让”给声讯台,并帮助对方在分数查询、分数切线、录取信息等高考信息的收费服务中抢占商机?这不仅是典型的“权力寻租”,更是对考生权益的粗暴侵害! 再者,即便是把考试信息作为公共信息资源对待,谁又有资格获得第一时间的独家发布权,并人为制造“时间差”,使如此公共信息资源顷刻“升值”呢?这其中是否存在信息垄断问题,甚至存在考务主管部门协助声讯台恶意牟利的问题。因为在信息发布媒介发达和渠道畅通的今天,为何其不能同时在第一时间向考生公布信息?而非要通过声讯台这一高收费的中间环节呢?这其中的好处,恐怕也只有考务主管部门自己内心里清楚。 因而,导致高考信息的非正常发布和广大考生合法权益无从保障的源头,就在考务主管部门!它这里的问题不解决,消除类似高考信息“乱收费”这样的难题,也就永远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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